一、申請資格:一O九學年度第二學期,國內公立高中職學校〈含高中職、專科〉;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〈含學士、碩士、博士〉。不含夜間部、進修部、學分班、空中大學等。
二、申請書自3月1日起:請向本基金會辦公室〈豐原慈濟宮會 計室〉索取。
三、申請地點: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179號
四、申請收件時間:自民國110年3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3月31日止,每星期一至星期日,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5時止。
檔案下載:
20210226102859_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申請辦法.doc
20210226102859_助學金申請書.doc
資訊來源: 豐原慈濟宮全球資訊網